发布日期:2022-12-31 09:52:57 浏览次数:48
你知道吗?犯罪也是有门槛的,有一些犯罪没有一些特殊身份还构成不了,所以,我们在刑事辩护的时候,也要考量这个身份因素。
张三在私企上班,已经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一次在单位卫生间,无意当中听说财务人员侵吞了单位的财产,数额巨大。心想,难怪这么久还没发工资。于是就想着去告他贪污罪,但相关部门告诉他,财务人员构成的可不是贪污罪,这是为啥呢?拿了那么多钱还不是贪污罪吗?
这里就涉及到了特定身份,这贪污罪,首先一定要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身份,这个财务人员只是一个私企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自然不可以构成贪污罪。
此外,这种要求有特定身份的犯罪,在刑法上称为身份犯,像这种类型的身份犯还有叛逃罪、报复陷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等等。
关于犯罪身份的问题你了解了吗?如果你还有其他刑事法律方面的需求,欢迎咨询我们告捷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很乐意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