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知识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刑法知识

虚拟货币跑分定罪的两个要件

发布日期:2023-01-13 09:24:32 浏览次数:56

  之前告捷网的文章中讲过,根据我国刑法,虚拟货币承兑商跑分行为很容易构成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是洗钱罪。如果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很大,资金来源又不明确,而且之前又曾经被公安机关冻结,止付过的话,立案后想要最终取得检察机关不起诉,或者是法院判无罪的结果,难度是相当大的。


  今天告捷网分享的这个案例,就是一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成功以证据不足不起诉,也叫存疑不起诉的案例。


  首先我们看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蔵、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有两个要件,一个就是针对的对象,必须是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也就是说想要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以上游犯罪的成立为前提,只有上游成立犯罪了,这个资金才属于犯罪所得。


  另外一个就是明知,也就是说他主观上是故意的是明知故犯,在这个案例中嫌疑人通过代为买卖虚拟货币来跑分,虽然涉案的银行流水达到了2000多万,但是办案机关并没有能够查明这些资金的上游来源,也就是说,没有能够找到任何一笔款项涉及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的。这也就是不符合我们刚才所说的第一个要件。


  此外,也并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主观上明知资金是赃款仍然帮助转移。就算是嫌疑人自己承认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因此,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两个要件都不能满足。


  最终,本案在经过了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之后,栓察机关仍然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这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检察机关的担当。


  说实话,虽然公开的裁判文书中也有其他类似案件,也做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但金额都比较小,检察机关的压力也不会太大,像今天这种金额这么大的,对我们今后的办案实务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就算不能做无罪,也可以用这种思路来打掉部分指控的金额,从而减少刑期。

X刑事辩护律师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