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22 09:33:14 浏览次数:39
诈骗罪里面有哪些知识点是比较值得关注的?然后又比较冷门的?那么下面,告捷网列举六种情况供大家参考。
第一种情况、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如果单位组织实施了诈骗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了这个诈骗的行为。如果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这种情况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三种情况、诈骗近亲属的财物。如果获得近亲属的谅解,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诈骗定罪处罚。
第四种情况、如果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时,既使用了诈骗手段,又使用了窃取的手段,则应该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他主要起作用的是什么手段,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是欺骗手段,应该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否则,应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五种情况、是以虚假或者冒用身份证件,办理或者使用通讯工具造成电信部门损失较大的,应该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六种情况,通过伪造证件骗取法院的民事裁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果数额又达不到诈骗罪的构罪标准,这个时候就有可能会被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这六个比较冷的知识点,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当然,还有其他知识点也欢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