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27 10:35:38 浏览次数:46
还钱后没有取回借条,对方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还凭空多了3个证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本案马某就遇到了这种情况。马某曾向蔡某借了70万人民币,归还后没有取回借条,之后蔡某持该借条将马某告到法院。
在此期间,蔡某要求他的朋友徐某等3人出庭作虚假证言,证明他们曾先后陪同蔡某到某某处追讨该债务,从而证明该借款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徐某等3人均表示同意,于是在二审开庭时,徐某3人按照蔡某的要求分别出庭作证,马某也因此败诉。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事情败露,蔡某徐某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蔡某指使他人作伪证,侵犯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其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徐某等3人受蔡某指使帮助蔡某在法庭上提供虚假证言,侵犯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最终根据4人情节轻重,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