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1 09:37:35 浏览次数:43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我们想从我们现在的法律规定和我们日常办案积累的经验来看,检察院批准逮捕至少可能会意味着三件事。
第一、批捕了之后可以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面是要在看守所处于一个羁押的状态。
第二、我们现在实行的是捕诉合一的制度,白话说就是谁负责批捕谁负责起诉,因此检察院批捕了意味着这个案件被起诉到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大;也就是大概率是要起诉,那么要对这个案件做不起诉处理难度是加大的。
第三、我们认为批捕了以后,那么最后再从结果上来看,判实刑的可能性比前期是取保候审判实刑的可能性要大的多;当然我们会看到,根据我们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批捕的问题上我们其实民众也存在了一些误区。
误区一、并不是说逮捕了就一定不能再取保了;我们刑事诉讼法上有一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也就是说在批捕之后如果出现了新的状况,我们认为已经不适宜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了,或者说他当时批捕时候的那些条件已经发生变化了,我们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对他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如果检察觉院审查之后,认为对他确实不需要再逮捕了,那么是还可以重新取保的。这是我们说的第一个误区“逮捕了就不能取保”。
误区二、就是逮捕了就一定会构成犯罪或者一定会判刑;这个我们说也不一定,因为我们在实践中也见到过许多案件,虽然前期批捕了,但是到了检察院阶段发现这个案件确实事实查不清楚了,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在检察院做了不起诉决定,或者到了法院判了无罪,或者到了法院开庭以后检察院又撤回起诉;做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告捷网这里确实有不少,所以我们说批捕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判刑,也不意味着一定就有罪。
关键还是看什么呢?他到底有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如果他真的是冤枉了,确实没有实施检察院指控或者公安侦查的行为,那么即使逮捕了也应当积极的争取权利为自己洗刷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