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8 09:38:37 浏览次数:39
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就是不认罪吗?前两天有位粉丝找告捷网咨询这个问题,实际上这也是很多不想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当事人所担心的,担心不签就会被认定为不认罪。
告捷网来分析一下认罪认罚是两部分:一是认罪,二是认罚。
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中的认罪是当事人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需要注意的是告捷网这里提到的是犯罪事实,而不是指控的罪名。
那么当事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提出辩解,并不影响认罪的认定,所以认罪重要的是承认了犯罪的事实。
另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中的认罚是当事人的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既然愿意接受处罚,那么在不同的阶段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在侦查阶段表现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接受检察院的量刑事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所以在认罪的前提下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属于不认罚并非不认罪。
有人会问了:“不认罪和不认罚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没有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区别是很大的,主要体现在从宽处罚的幅度上,认罪认罚程序的前提是认罪;如果不认为自己犯罪了,就没有了谈认罪认罚的基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无法适用,是无罪辩护的方向;而认罪的情况下不认罚,是在量刑意见上和检察院存在分歧,但基于认罪的态度,该从轻的还是要从轻,只是幅度大小的问题。
所以并非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一律是不认罪。
这样说你能看明白吗?如果有相关法律问题的需求,可以联系我们告捷网的在线律师,为你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