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7 09:08:31 浏览次数:620
钱枫事件的警方通报来的非常快,我们来说三个观点。
第一、通报提到不予立案通知书,肖某未提出异议并且签字确认。有些朋友会误以为这是肖某同意了不予立案,这是一种误读。肖某的签字只是表示确认收到了公安的通知,只是肖某下一步没有申请复议、复核,更是没有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是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还是其他的原因目前不得而知。
她今天提出要再次报警,不清楚是否又有了新的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就属于重复报警。对于重复报案警方不再进行报案登记,也就是不会受理。
第二、我们看到肖某报案时间是2月15日22时许,距离5月14日事发过去整天的时间,我们律师常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什么才是第一时间?
第一时间是你发现自己被侵害,就立刻、马上报案。等待警方提取现场痕迹。第一时间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存证据,这些证据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证据的缺失必定会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造成阻碍。
所以告捷网还是再次提醒女孩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
第三、有朋友说警方30天才决定不予立案,时间是不是太长了?
原则上公安机关3天进行立案,需要查证一些证据的不超过7天,案件非常疑难复杂的不超过30天,所以警方是在最后一天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程序上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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