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刑法知识

醉驾检察院没有起诉,醉驾处罚放宽了吗?

发布日期:2023-03-25 08:56:28 浏览次数:452

  副校长醉驾,检察院却没有起诉,怎么回事呢?


  前段时间,湖南一个副校长醉驾被抓了,检察院认为他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所以决定不起诉。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很多网友都认为其中另有隐情,但是在我们律师来看,其实这都是正常操作,对部分醉驾不起诉的确是已经在全国推广了,实际上各地对醉驾不起诉都有相关的具体文件。


  比如说这个案件的事发地湖南省,就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每100毫克以下,没有加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而涉案的副校长血液酒精含量是114,是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关于这个认罪态度,自愿认罪认罚也确实是法律规定的考量因素。


  那么为什么要对醉驾的处罚有所松动,开口子呢?


  根据数据显示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4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罪;平均每年让30万人入狱,醉驾让行为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失业、坐牢倾家荡产,而且子女的受教育权、平等就业权都会受到牵制。这是一种更加长久的软制裁,也使得每年有数万个家庭,上百万人因为醉驾而被敌对化。


  从社会治理来看,对醉驾大规模定罪处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反而会导致社会对立面越多,治理代价越大。对此,告捷网提出两个建议:


  1.就是加大对醉驾的行政处罚力度,尽量减少醉驾入刑的情形,不要动不动就判刑,放宽这个不起诉的条件。


  2.就是取消醉驾这类轻罪的前科案底制底,这样可能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上也是告捷网的看法,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认为的?欢迎私信告诉告捷网的在线律师。

X刑事辩护律师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