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1 10:12:23 浏览次数:73
在刑事案件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和身份,那就是嫌疑人和被害人。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这两者是对立的,但是,有时候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这两者身份是重合的。
比方说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有些业务员他自己也投资了也被骗了。再比如在一些诈骗案件中,中间人自己并不知情,而是被上游给骗了。这种情况,他们往往觉得自己本身就是受害者,不应该构成犯罪。
那么他们是否构成犯罪呢?以自己以为自己是受害者为由能够为自己脱罪吗?告捷网认为这个要看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比如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你虽然也投资了,但是,你同时也从事了宣传工作,作为业务人员你也有自己的客户,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是起到了辅助作用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会判决构成犯罪的。
再比如,在诈骗案件中,如果你并不知道你上游是诈骗,你只是一个中间介绍人,只是负责传达信息也没有获取非法利益,那么我认为这个时候你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你知道上游从事的一种非法行为,而且你还从中获利谋取非法利益,那么你也是难辞其咎的,司法实践中会按照诈骗共犯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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