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1 10:13:30 浏览次数:91
只认可犯罪事实不认可罪名,适用认罪认罚吗?在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制度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贯穿整个刑事诉讼始终。很多人都知道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如果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会从轻处罚,但是这时候有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那就是嫌疑人认可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但是不认可检察院指控的罪名。
比如说,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是诈骗罪,但是嫌疑人认为自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控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嫌疑人认为自己只是构成了帮信罪,那么这时候认罪认罚该不该签呢?
如果你对罪名有异议,告捷网建议你不要轻易签,因为你一旦签了,法院很可能就按照这个量刑去判了。所以,你可以在法院审判的时候说出自己的想法,你可以在法庭上表示,我对检察院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但是,认为自己的罪名不是指控的罪名,但是,我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这样就不影响你认罪认罚的认定了。
这样说你了解了吗?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告捷网的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