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2 09:46:38 浏览次数:138
在分安机关做笔录时如何防止诱供?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提到一个词叫刑讯逼供。这个词大家都知道,就是指讯问人员在讯问时使用暴力方法或者变相的肉刑的恶劣手段,使嫌疑人做出有罪供述。
但是你并不知道比刑讯逼供更可怕的是诱供骗供,因为诱供骗供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把本来不构成犯罪的事实说成了犯罪。
在我们承办的很多案件中,当事人说警察当时告诉我,你这个事没多大事,你只要认罪很快就出去了,所以我就认罪签字了。可是后来当我收到逮捕通知书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这可怎么办呢?
别担心!还有机会。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只做一次口供,等到下次做口供的时候,你可以纠正或者说如果公安机关你没有来得及纠正,到了检察院你可以如实告诉检察官,检察院还会对你做一次口供。当然,你一旦认罪再翻供很难让人信服,所以,你要有充分说明翻供的理由,以说服检察官。
如果在检察院你还没有来得及翻供,那么到了法院开庭的时候还有机会,但是那个时候你的信服力会更小,所以,你最好在第一次录口供的时候就提高警惕以防后患。
这么说你看懂了吗?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告捷网的刑事辩护律师。